于开展2021年全省文博优秀论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南京博物院:
为推进江苏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文博理论创新工作,经研究,我局将开展2021年全省文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从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研究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重大问题和江苏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思路对策,为全省文物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选题范围
1、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法规、指标体系研究;
2、文物保护资质管理、项目管理研究;
3、考古和大遗址保护研究;
4、博物馆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研究;
5、文物科技与保护应用研究;
6、文物安全管理研究;
7、文物创意与产业发展研究;
8、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研究;
9、文物宣传、人才培训及对外交流创新研究。
三、时间安排
1、8月15日前,各设区市、南京博物院确定联络员,具体负责组稿和联络等工作;
2、9月20日前,各设区市、南京博物院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论文初评,并报省文物局,逾期不再接收;
3、10月30日前,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上报论文进行评审;
4、11月30日前,省文物局研究公布获奖名单;
5、12月底前,获奖论文反馈作者修改完善,定稿交出版社,编辑《江苏省文博论文集2021》。
四、有关事项
1、8月15日前,请各设区市、南京博物院将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报送省文物局。
2、9月20日前,各设区市、南京博物院联络员汇总填写本地区、本单位参评论文目录(见附件2)报送省文物局。论文报送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参评论文篇幅约5000字左右,请按统一格式(见附件3),用A4纸打印。电子文本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姓名+论文题目。省直单位和高校可参照相关要求直接报送省文物局。
3、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组织、进行初评,确保上报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上报参评论文须为作者本人撰写,未公开发表。文中涉及有关引文、数据,均应注明出处。如论文涉及著作权争议,所有责任由作者自负。
4、省文物局将抽选省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组成论文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出获奖论文并结集出版。同时,根据各市及相关单位提交论文数量、获奖情况评选组织奖。
5、联系人:陈宁欣、刁汉云,联系电话:025-84699889、83421098,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14楼,邮编:210005,电子邮箱:js84699889@{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2021年全省文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联络员
2、2021年全省文博优秀论文参评目录
3、论文打印格式
江苏省文物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