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藏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博物馆是集历史、自然、艺术于一体的地方综合性博物馆,藏品征集方针是围绕本馆性质、特点,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并完善本馆的藏品体系。藏品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九大系列: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出土的文物。
(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构件、石刻、石碑等。
(三)历史上各时代以及现当代珍贵的书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尤其是常州籍艺术家的重要作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与常州尤其是武进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实物。
(六)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可以反映和代表当代常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见证物。
(七)能反映常州过去或现在的自然环境的岩石、矿物、古生物化石和动、植物标本等。
(八)非常珍稀的古生物化石和动、植物标本等。
(九)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或标本。
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二、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征集工作组须在每年年底前申报次年征集计划,确定征集方向以及意向,并报馆务会讨论决定。
(二)征集工作组负责搜集藏品征集线索,得到征集信息后由专人负责联系,并对准备征集的藏品进行鉴定审核。
(三)预审工作由征集工作组副组长负责,预审中由馆内学术委员会进行真伪辨别、藏品的“完残状况”以及其来源的合法性的检检验,符合入藏标准则列藏品征集清单,及时向征集工作组组长汇报。
(四)确属我馆需要者,征集工作组组长组织复审工作,按需邀请常州市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或省、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进行复审。只要一人持反对意见,该征集方案将被缓议。
(五)复审通过后,由馆务会作出决定,即可由藏品征集组组织实施征集、入藏事务。
(六)完成上述征集程序后,向藏品保管部门办理移交。藏品移交的同时须同时移交藏品的流传经历和征集情况等原始记录(包括预审、复审时的专家鉴定意见),保管部门须尽快对藏品进行登记、编号、制卡,并入库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