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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博物馆之友章程

发布时间:2015-05-18   点击:320   来源:原创   作者:配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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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宗旨和目的

1、联络广大文化、文博爱好者和有兴趣参与文化交流的机构,建立友好密切的联系;

2、传递本馆和博物馆界的重要信息;

3、推动文化交流、合作与创新,扩大文化活动的空间;

4、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分享文化成果;

5、帮助博物馆在文物征集、学术研究、陈列展览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公众对本馆及博物馆界的理解与支持。

二、会员的分类

凡是热爱博物馆事业的个人或群体,均可申请参加博物馆之友组织。武进博物馆之友的会员由个人会员、博物馆志愿服务两年及以上志愿者、团体会员组成。会员须缴纳一定的会费,个人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20元;团体会员,需达到本馆相关要求。另外,对博物馆有特殊贡献者或积极参与我馆各项活动的人士,可减免会员费。

三、会员的权益

(一)个人会员

1、提前预告本馆临时举办的展览及活动;

2、邀请参加武进博物馆举办的各类讲座和“雅集”活动;

3、受邀参加武进博物馆之友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需按成本费支付相关费用);

4、获赠《武进文博》期刊及其他出版物;

5、预约聘请专职讲解员讲解;

6、受邀参观重要考古发掘现场、考古遗址或专题考察活动(需按成本支付有关费用);

7、预约使用本馆图书资料;

8、组织观摩库房文物;

9、受邀参加年度博物馆之友工作总结大会及联谊会。

(二)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活动由本馆及团体会员方专人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实施。

四、会员的义务

(一)依照“武进博物馆之友”组织的各项决议,维护本团体的各项权益;

(二)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积极组织观众参观武进博物馆,宣传博物馆;

(五)对博物馆之友活动及博物馆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会员的申请与资格

1、博物馆之友会员实行实名登记,请在了解并认同“武进博物馆之友会员权益和义务”之后,凭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向本馆提交入会申请表;团体需提供相关资质填写团体会员申请表向本馆提交申请;

2、申请表格请至武进博物馆前台领取,或直接致电陈列开放部进行申请,电话:0519-86311230。

3、会员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后需保持会员资格,应及时申请和续费。

六、会员的管理

1、在本馆志愿服务满120小时可免费获取个人会员资格。

2、博物馆之友(个人会员)实行会员证管理体系,一人一证,采取实名制,不得转借或转让;团体会员(集体活动)由本馆及团体会员方专人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

3、会员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武进博物馆负责。

4、个人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

5、个人会员证遗失,应由本人向博物馆申请补办,补办时需缴纳会员证工本费。

6、会员资格及会员证不可作营利用途,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常州市武进区博物馆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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