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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 全区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点击:44   来源:原创   作者:配置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

全区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无偿献血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根据《常州市献血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97号)和《常州市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2023年全市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常献血办〔202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献血宣传工作及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倡导单位职工积极加入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级文明单位要发出倡议,号召党员干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应急献血。

二、积极筹备,加强管理。武进区政府全面负责全区无偿献血应急保障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联系相关事项。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相关单位要确保做好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的组建、个人登记及初步健康筛选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管理,定期进行动态调整与补充,确保这支队伍在关键时刻能应急启动。

三、明确目标,确保实效。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表迅速落实,认真做好应急献血宣传发动和组织服务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组建人数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的0.25%为计算口径;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适龄健康在职职工数的20%组建应急队伍;申报省、市文明单位的,按适龄健康在职职工数的25%组建应急队伍。各地、各单位在组建献血人员队伍时,应按目标任务表的120%组织报名参加献血筛查。凡符合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均应依法履行献血义务,积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对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武进区2023年应急献血任务。

各镇、街道无偿献血目标任务表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目标任务见附件2,无偿献血时间为1215日下午13:00区政府一号楼一楼会议室。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相关单位于913日前,将《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登记表》(附件3)报至武进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黄芹芬,联系电话:86310262;邮箱:1778090900@qq.com

 

附件:1.武进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目标任务表

2.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应急队伍目标任务表

3.武进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登记表

4.无偿献血须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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