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第二季“博物知旅”主题活动
暑期展览精品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博物院、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今年5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联合省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厅、团省委、妇联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季“博物知旅”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50号),明确活动主题以及4大类活动内容。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地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大宣传力度,推介暑期“博物知旅”各项活动内容,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博物馆,体验优秀传统文化,感受美好生活。
省文物局拟于7月中旬集中组织暑期展览精品项目推介活动,请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展览档期:展期时间为2023年6月底至9月。
二、推荐范围:2023年博物馆重点推出的原创临展、特展,改陈后的重要基本陈列,江苏省馆藏文物巡回展览等。展览要坚持“展教并重”,展览选题新颖、个性鲜明,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知识性,能够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三、材料要求: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第二季“博物知旅”主题活动暑期展览精品项目推介表》,同时报送展览的海报和相关照片、视频及展览内容和重点文物宣传资料等。各设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推介项目进行遴选,每个地区报送的项目不超过3个;南京博物院、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各报送1-2个项目。
四、宣传要求:鼓励各地以展览为核心,串连博物馆精品游线路,打造博物馆主题游径,并创造性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相关信息请及时报送我局,下半年我局将组织博物知旅优秀案例评选,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处。
联系人:韩 英,18900668968;邮箱:561317552@qq.com
袁开迪,19962007660;邮箱:3297147472@qq.com
附件:第二季“博物知旅”主题活动暑期展览精品项目推介表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处
2023年7月6日